机关各党支部:
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分党委(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情况在5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支部材料、个人先进材料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研究最后确定推荐校级先进名单并报校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委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学校文件摘要: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的评选实行申报制。分党委(党总支)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评审组依据评审条件,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确定。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采取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提交申报材料,分党委(党总支)初评后,提出1—2个先进党支部推荐名单,学校评审组依据评审条件,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确定。
3、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基层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听取党内外同志的意见,认真酝酿推荐出初步名单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党委(党总支)初评推荐出本单位的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其中,优秀共产党员1-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学校评审组依据评审条件,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确定。
4、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支部书记分别由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提出推荐名单,学校评审组依据评审条件,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确定。
5、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经党委常委会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2)坚持科学发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3)深入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作风正、形象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建立了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2)紧密团结广大师生员工,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业绩突出;
(3)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成效显著,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良好,得到党员、群众的一致拥护。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2)党员意识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突出;
(3)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获得群众的认可;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决定;
(2)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高校党建科学化做出贡献;
(3)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决定;
(2)开拓精神强。积极探索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的活动,思路新、方法好,成绩显著;
(3)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